不满共享电单车 “抢生意”将其投河,的哥被判刑

四川4名的哥因嫌美团电单车影响生意,遂将两电单车辆丢进河里。经鉴定,两辆美团电单车直接损失价值 6680 元。11 月 5 日,四川广汉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,4 名被告人王某、谢某、曾某、刘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。

6 月 28 日,广汉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:6 月 27 日,网上流传一段称 “广汉有人驾驶出租车将共享电动车拉走,有共享电动车被人丢入路边河中”的视频。对此,广汉市公安局立即对视频记录内容进行调查核实,并于事发当日,将相关违法嫌疑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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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广汉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,经查,4 名违法嫌疑人肆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,涉嫌寻衅滋事。

11 月 5 日,广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、谢某、曾某、刘某系广汉市出租车司机,因不满投放在广汉市内的共享电单车影响了出租车行业的生意,遂将 4 辆美团电单车装进自己出租车后备箱,将其中两辆丢进河里,并用手机拍摄丢弃美团电单车视频。此后,该视频流传于网上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
经鉴定,两辆共享电单车直接损失价值 6680 元。考虑到 4 名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及案发原因,广汉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,对 4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、缓刑 1 年的刑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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